江岸区政协关于开展
2018年调研工作的通知
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区政协各专委会,各街道联络委,区政协委员:
调查研究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是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助推改革发展,提升建言质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载体。根据区委《江岸区“大学习深调研正作风真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调研工作,区政协结合履职实际,在前期广泛征集调研课题基础上,经初步筛选审查,确定了29个调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区十二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充分发挥政协优势,针对我区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意见和建议,真正为推动“三化”大武汉和“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建设作出贡献。
二、组织实施
调研工作在政协主席会统一领导下开展,由政协各专委会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调研课题责任单位(人)分别成立相应课题组负责具体实施。部分调研课题由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带头开展调研,作出表率。
三、时间安排
调研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7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2月—3月:调研课题的征集与汇总。
3月—4月:确定全年调研课题,形成年度调研计划,下发调研通知。
5月—6月:各课题责任单位,制定调研活动方案,组建调研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
7月:形成调研成果,报送区政协办公室,并由区政协办公室统一汇总。
四、有关要求
1、各课题责任单位(人)要发挥团队和专业优势,组建精良队伍,制定调研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调研任务。
2、要深入一线、沉入基层,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材料、问卷调查、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用事实和数据说话,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原因理清、把建议提实。调研报告要文风朴实、言简意赅、观点鲜明、言之有物。
3、区政协各委室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支持服务各调研责任单位(人)的调研活动。
五、成果运用
1、要把调研与政协其它履职方式进行有机结合,综合运用调研报告、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大会发言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反映调研成果,加强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使其及时转化为党政决策的参考和依据。
2、调研报告经区政协办公室汇总评审后,以《调研汇编》的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单位参阅。
3、发挥区政协网站、《江岸政协》简报等媒介作用,加强对政协调研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
联系人:祝天坤 联系电话:82737337
邮 箱:zhengxie722@sohu.com
附件:《区政协2018年调研工作计划表》
政协江岸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