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
为履职尽责提供保障
6月4日,区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常委和部分政协委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政治大局意识、规矩纪律意识、依法履职意识,自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表率。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胜林应邀为委员们做辅导报告。区政协主席汤维钧、副主席王萍、陈典学、殷书冬参加了学习培训。
黄胜林书记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主要体现、监察机关的性质、监察机关的任务、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对象的范围、监察调查的手段、监察机关依法处置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要件、留置措施的期限、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形式等13个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重点、系统的解读。辅导报告使政协委员对《监察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把握,为委员们进一步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政协履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区政协主席汤维钧强调指出,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首部反腐败国家立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律保障。他希望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出台的重要意义;要自觉学习《监察法》,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履职尽责;要围绕《监察法》的执行落实积极建言献策;要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做好民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相互配合和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