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顺荣,男,汉族,1964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政协江岸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现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
龚顺荣委员是武汉市律师顾问团成员之一,并先后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等法律院系聘为兼职硕士生导师、兼职教授,被湖北省民法研究会、湖北省商标协会等学术研究机构选为理事、常务理事。
多年来,龚顺荣委员承办了数以千计的诉讼、非诉案件,帮助当事人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数以亿计。他凭借精准的专业判断、科学的办案思路、精益求精的工作文书,为许多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2000年间,在代理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过程中,他所提出的商标权与名称权应予平等保护、驰名商标不是终身荣誉等意见,被认为比较富有新意,并为有关法院正确处理该案提供了有益的协助。案件二审期间颁布的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印证了龚顺荣意见的正确性和预见性。
担任江岸区政协委员以来,龚顺荣委员所撰写的《顺应政府信息公开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需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建设》、《立法保护个人信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加大扶持力度,助推我市出租车行业升级》等提案,紧扣时代发展潮流和民生发展要求,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采纳。他还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完善大调解格局专题调研活动、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主评议活动、“江岸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评查活动等,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彰。
近五年来,龚顺荣委员先后获得武汉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为两型社会建设献一策”和“五个一”先进政协委员、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先进个人、武汉仲裁委员会优秀裁决书、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湖北律师风采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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